在8月7日山东省政府发布的《山东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同步发布了《“十三五”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附件《(以下简称《清单》),明确了96个服务项目及省级基本标准。这次《规划》确定山东省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作为政府履行职责和公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

  据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东辉介绍,《清单》按照服务方式的不同,分为费用补贴、服务提供、制度保障三类:费用补贴类是指政府主要通过免除或减免费用以实现特定保障目的,如免费义务教育等;服务提供类是指政府主要通过改善公共机构基础设施、组织配备相关服务人员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以实现服务供给,如创业服务等;制度保障类是指政府通过完善制度性投入安排,推动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共担,以实现更高标准的保障水平,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

  据陈东辉介绍,政府将从四个方面着手,有效保障《清单》项目的落实。

  在《清单》设计上,增强可操作性。所有《清单》项目均直接面向老百姓,服务内容按照服务对象、服务指导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四个要件进行标准规范。其中,服务对象是服务项目所面向的受众人群;服务指导标准是指服务项目的保障水平、覆盖范围、实现程度等;支出责任是指服务项目的筹资主体及分配比例;牵头负责单位是指提供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清单》十分清楚,一目了然,可操作性较强,把《清单》全文向社会公布,作为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更有利于清单项目的落实。

  在《清单》支撑上,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政、人才、政策保障,为落实《清单》提供有力支撑。加大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明确《清单》项目支出责任,确保服务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加强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引导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相关学科专业,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急需的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培养规模。健全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服务规范和流程等具体标准,推动城乡、区域之间标准衔接。

  在《清单》执行上,明确责任分工。山东省直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推动本领域服务清单的有效落实。各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编制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分年度足额落实本级财政投入,促进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及时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在《清单》问效上,开展评估监督。省里将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及清单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各地、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机制,开展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分析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问责,强化过程监管,把规划和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同级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