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8月10日讯(记者 姜洋 通讯员 张强)青岛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2017年青岛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申报购房安家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启动2017年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分别获得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购房安家补贴。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学习,经办理有关手续,来青岛主要从事生产科研工作,且在青岛落户或办理《山东省居住证》,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以下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领青岛购房安家补贴。

  《办法》第二条第1款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

  《办法》第二条第2款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等。

  《办法》第二条第3款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或相应层次人员;一级演职人员或在国内外享有较好声誉的文化艺术名人;培养出在奥运会或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来青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