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21天卖“拍黄瓜”、“青椒皮蛋”等凉菜,赚了139元,招来一张行政处罚1万元的告知书!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一间火锅店因超出许可范围售卖凉菜,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并没收139元违法所得。“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1万块?!”这份告知书在朋友圈流传引起热议,黄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该处罚依法依规没有问题。

  火锅店门口张贴的“告知书”显示,何灵(广州市黄埔区川锅演义火锅店)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备注项目不包含从事凉菜加工销售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生产销售“川北凉粉”、“酸辣蕨根粉”、“青椒皮蛋”、“拍黄瓜”、“开胃小木耳”等凉拌菜式,从2017年5月1日至5月21日期间销售收入139元。该店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此,没收违法所得139元,罚款1万元人民币。

  该门店已停止营业。一旁酸菜鱼店服务员介绍,该火锅店才开了半年,已经关门一个月了。

  只是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1万块?有自媒体公众号为此指责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务正业”,对一家火锅店拍黄瓜进行吹毛求疵、小题大做。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表示,很多消费者以为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卖任何东西,但其实不同食品对经营场所都有不同卫生条件要求,餐厅需要符合凉菜加工条件才可经营凉菜。而对于食品安全来说,罚款并不是简单按销售额翻倍扣罚。

  有自媒体公众号称超范围经营凉菜被罚是全国首例,黄埔区食药监局回应表示,超范围经营是常见的违法行为。 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