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济南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完成,本次调待执行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调整及补发的养老金已于25日随本月养老金一并发放至企退人员养老金账户。

  据了解,本次是济南市连续第1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凡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均在本次调整范围。本次调整惠及我市企业退(职)休人员40万余人。

  算好三笔账,涨多少养老金一目了然

  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也就是说,要把三项调整钱数相加,才能得出最终每月涨多少养老金。

  第一项: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

  第二项:挂钩调整,与调整前的养老金和退休前的缴费年限挂钩计算养老金调整额。

  (一)按2016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2.1%计算增加。

  (二)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小编点评:这里体现了社会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特性,退休前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养老金高=调待时养老金涨得多。

  第三项: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调整。

  高龄人员: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5元、30元和60元。

  其中,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70元、60元和120元。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30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国芳 通讯员 夏天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