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5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我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资金税收:中央分配我省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3.8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6.58亿元,未在规定时限内分解下达。省直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出售房改房资金及利息收入4.78亿元,未按照房改完成情况及时纳入预算管理。审计部门还重点核查了1626户企业,核实少缴税款22.58亿元,至2016年末督促补缴入库11.7亿元。
三公经费:对37个部门及101个所属单位进行重点核查发现,5个二三级预算单位向所属企业转嫁招待费,超预算、无公函接待等,涉及金额8.8万元;3个部门和12个二级单位车辆“过度”维修保养、违规占用下属企业车辆等,涉及金额20.83万元;18个部门和31个二级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等,涉及金额221.84万元。
民生项目:47个县中有18个县涉农资金未真正实现统筹整合,涉及资金9.69亿元。部分保障房项目建设缓慢。截至2016年末,29593套保障性住房未建成。
生态环境:对9个市19个县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绩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发现,19个县仅完成应治理面积的48%。
境外资产:部分境外投资项目决策不够谨慎,投资面临损失风险;境外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且部分项目收购后持续亏损,财务负担较重。
政府引导基金:16只参股子基金未实现资金募集,17只政府引导基金成立后未运作成立子基金,18只参股子基金公示结束6个月内未完成工商注册。
来源: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