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青岛7月25日讯(记者 王春令)记者24日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经青岛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月1日起,青岛为享受待遇的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青岛连续第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之后,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惠及青岛市81.27万企业退休人员、10万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是依据全省统一政策规定进行的。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今年1-7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月底前划入个人养老金账户中。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2016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每满1年增加1.7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照顾。具体是: 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考虑不同年龄人员的实际情况, 对于在上一养老金调整周期内刚刚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这次还将该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给予补齐。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目前,青岛市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
本次调整养老金的相关情况,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查询,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查询;也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进入“个人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社会保险编号)查询;还可通过拨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另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可以通过原单位查询相关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