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7月24日讯(记者 陈志富)日前,山东省总工会下发通知,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荐申报2017年度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对符合相关规定、正在开展的职工创新项目实施资金补助。

  补助项目条件:

  1。具有一定科研价值、科技含量,切实解决现场工艺技术难题的项目。

  2。填补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对我国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

  3。先进、合理、实用、可行,具有较好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4。具有较强的职工技能培养功能,能切实推动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项目。

  5。其他优秀职工创新项目。

  凡属各种财政性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内的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年度计划内的重点科研和培训项目,不列入职工创新补助资金资助范围。

  推荐项目指标: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大企业工会至少推荐申报1个项目,所推荐项目须完全符合以上条件。创新补助项目必须由省级或全国劳模创新工作室提出申报,每个工作室限报1个项目。需要扶持的职工个人重大创新项目,须由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报。已获得2015年度和2016年度职工创新补助资金的单位不可再次推荐申报。

  补助资金额度:

  单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额度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4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申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