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2017年第二季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点评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在市区和城乡两组考核排名中,市中区和章丘区继第一季度获得第一名后,第二季度继续获得第一名,获奖100万元;天桥区和市南部山区在二季度排名中分别垫底被通报批评,相关负责人公开说明情况。副市长吴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2017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方案》的要求,市城管委办公室对各县区(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进行第二季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考评对象分为两组。第一组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主要考评生活垃圾收运(含城乡环卫一体化)、道路保洁提升、环卫设施提升、乱搭乱建治理、门头牌匾治理、小广告乱贴乱画治理、露天烧烤治理、占道经营治理、杆线治理、停车秩序管理、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城区河道管理、城市绿化养护管理13项内容。第二组为章丘区、市南部山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主要考评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容环境治理2项内容。

  根据考评规定,市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办公室每季度会对考评对象进行考评并排名,对季度考评排名末位的通报批评;对连续2个季度考评排名末位的,由其主要负责人在市级媒体公开说明原因。

  同时,还将根据考评排名实施经济奖惩,第一组的奖惩标准为:季度考评前三名的区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最后三名的区分别罚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第二组的奖惩标准为:考评前两名的区县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最后两名的区县分别罚100万元、80万元。考评结果作为各县区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水平”指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