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槐荫交警通报了一起两车轻微剐蹭后未及时撤离现场,后造成严重次生事故的典型案例。

  事发经过 轻微剐蹭8分钟未撤离,酿严重次生事故

  6月30日晚8点25分,经十西路宋庄立交桥东首路口西侧,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飞度轿车向右侧变道时,跟一辆同向行驶的吉利轿车剐蹭。飞度右前侧和吉利左后侧轻微受损,总车损在千元左右。

  该段经十西路单向四车道,两辆事故车停在路上,占用了中间两排车道。事故发生后,两辆车亮起双闪。双方驾乘人员共计7人,走到车头处开始协商赔偿。

  当晚8点33分52秒,一辆大巴车由东向西快速驶过路口,没有减速迹象。最终,两辆小轿车被撞飞出十多米远,尾部受损严重。

  “在车头协商时,有人看到了大巴车,连忙让大家撤离。但大巴车太快,7人中有4人不同程度受伤。”槐荫交警大队西郊中队民警董相勇说,从两车轻微剐蹭到引起次生事故,间隔大约为8分钟。

  责任认定 轿车未放警示标志,大巴车未注意观察

  “大巴车车头变形,两辆小轿车尾部严重受损。小轿车上4人不同程度受伤,飞度司机腿部骨折,吉利司机做了开颅手术。”董相勇说,第一起剐蹭事故中,两车的车损仅为1000元左右;引发次生事故后,总车损达到约8万元。4名伤者总医疗费达到数十万元,“虽说伤者都没有生命危险,但这起事故的发生太不应该了!”

  “事故中各方都有责任,具体认定还需要等鉴定报告。”董相勇透露,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轿车司机在发生事故后并未在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的距离放置警示标志。次生事故后,地上没发现大巴车的刹车痕迹,说明大巴车司机也没注意观察路况。

  以案说法 轻微事故后取证撤离越快越好

  槐荫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长张风礼说,如果小轿车司机能走快处程序,或大巴车司机注意观察,这起次生交通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据悉,目前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已适用于全省范围。按程序,轻微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都不出现场。双方车辆驾驶人互留姓名、电话后,互相查看证件,并对事故现场从前、后、左、右拍照取证,然后迅速撤离。之后,双方约定时间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理赔,民警会就相关证据定责,出具简易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

  张风礼说,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仍有部分驾驶员对相关流程不熟悉,不敢走快处快赔,“其实只要有事故现场4个方位的照片,交警完全可以公平公正认定责任,车主完全不用有思想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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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已9年

  2008年5月11日,济南市公安局、金融办推出《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尝试轻微事故快处快赔程序,在道路上发生的单车车损2000元以下的轻微事故,基本事实清楚,责任没有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当时由于配套政策没有跟上,快处率并不高。

  2014年4月1日,推出《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单车车物损失约在5000元以下)且车辆可以移动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应该走快处快赔程序。此时,济南轻微事故快处率已达到99%以上。

  2015年10月1日,将时空范围进一步扩展。

  2017年7月6日,推出《济南市轻微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事故造成轻微受伤的,赔偿限额2000元(含)以内的(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费用)走快处程序,统一由“工作室”人员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和调解处理;超过2000元且不足5000元(含)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意愿,也可由“工作室”与相应保险公司协商处理。

  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