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今天发布《青岛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据了解,新办法自2017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19日。记者从青岛交警支队了解到,新《办法》相比以前主要有6大变化,事故处理更方便、更快捷!
快速处理分四步走: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毫无争议的,按以下步骤处理:
1。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
2。相互检查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互留联系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事故现场和车辆碰撞部位等进行拍照,不少于3张;
3。向各自车辆承包保险公司报案,获得报案号,或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
4。根据保险公司或是公安交警的指引,驾驶事故车辆在48小时内持报案号共同前往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处理。
新办法六大特点:
1、原先2000元快赔标准提升到5000元。快赔事故处置率同比上涨三十个百分点。据介绍,目前青岛市一天300起交通快赔事故。
2、符合快赔标准,未进行快赔造成交通堵塞的罚款200元。
3、事故不再分主次责任,只分全责和无责和同等责任。
4、处理过程中驾车,弃车逃逸的按照事故逃逸处理。
目前,青岛市共有六处快速理赔服务点:
康捷快速理赔中心李沧区上苑路77号
金辉快速理赔中心市北区吴兴二路38号
颐冉通快速理赔中心青西新区东岳中路(原胶南市泰山路)309号
南昌路137号(南昌路交运的一个修理厂)
崂山区深圳路163号(青岛汽车东站)
延安一路6号(青岛交运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