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开始,山东省开始对货车超载超限违法严查行动,对于超载超限货车不但依据交通法予以查处外,还将有关信息及时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同时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14日,记者从山东省交警总队了解到,去年9月21日全省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至今,全省已经查处超载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共计4522辆,这些车辆信息已经移交给交通部门吊销营运证。

  交警总队也将违法次数前30名的货车车牌以及车主或车辆产权单位实名曝光,以示惩戒。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马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