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5月10日讯 (记者 刘自锐) 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落实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自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对获奖项目给予奖励并对办赛给予补助,促进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结合。
近日,省财政下达“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225万元。其中,获国赛金奖项目的奖励标准为10万元,银奖项目的奖励标准为5万元,获省赛金奖项目的奖励标准为6万元。
(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5月10日讯 (记者 刘自锐) 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落实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自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对获奖项目给予奖励并对办赛给予补助,促进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结合。
近日,省财政下达“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225万元。其中,获国赛金奖项目的奖励标准为10万元,银奖项目的奖励标准为5万元,获省赛金奖项目的奖励标准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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