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通知》显示,山东省教育厅决定于2017年5月至8月在全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有偿补课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建立工作台账,在官方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及时处理,及时回应。

  《通知》表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家长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补习班讲等情况。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将严禁参与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

  附:山东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