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4月11日讯(记者 陈平平 实习生 翟玉莹 牟奕霖)10日下午,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队员在五莲路发现违规摆摊的商贩王某,执法人员上前劝阻。王某非但不听,还上车将车门反锁,后强踩油门,把执法队员仲磊“顶”上车头,飞奔出去300多米。
当天下午4点40分左右,在五莲路城市花园南区北门东侧,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秦楼中队五分队队长仲磊与高尚、陈恒祥两名队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中型蓝色货车停在路边,一名男子违规摆摊售卖山药。
据悉,这名男子名叫王某,常年流动在新市区摆摊,曾经被暂扣物品警示教育过,说服教育过数次,仍不收手。仲磊等人发现他后,上前去查处。
王某不听劝阻,还上车将车门反锁。当时仲磊站在车头左侧,不知怎的,王某突然右转倒车,接着急踩油门加速向前。“我当时站在车中间,根本没地方躲,眼看着车头就朝我冲了过来。”仲磊回忆,当时车速很快,他躲闪不及,只好抓住雨刮器与左侧后视镜跳上了车前保险杠。
见此情况,王某仍强踩油门。仲磊一面用力抓住车辆,一面大声劝说其停车。其间,王某还降下车玻璃,试图把仲磊从车上扯下去。
另一名执法队员陈恒祥一直跟车跑,一边拍摄记录一边劝其停车,最后被甩在车后。最后,执法队员高尚开车追来,王某这才停车。
至此,王某的车辆已经行驶至环翠路与莒州路口北150米处,已经顶着仲磊驶出300余米,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随后,执法人员报警,并与中队取得联系。中队立即派两个分队赶来支援,合力控制住现场。执法人员把车辆与所售山药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候警方处理。
目前,王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特别提醒:王某的占道经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项。并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可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 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