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假期马上就要开始,届时扫墓流、踏青、购物流叠加,济南又将迎来流量高峰。车多了,发生事故的几率也随之升高,3月31日,济南交警公布近三年清明假期交通事故数据,去年清明期间就有45人因交通事故伤亡,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
数据显示,去年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日),济南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54起,其中一般程序36起,死亡事故5起,5人因事故死亡,40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与2015年清明节期间相比,受理起数增加111起、上升45.67%,一般程序增加21起、上升140%,死亡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66.66%,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5%,受伤人数减少3人、下降7.5%。
2015年清明节期间(4月4日---6日),全市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43起,一般程序15起,死亡(3起)4人,受伤43人。2014年清明节期间(4月5日---7日),全市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316起,一般程序31起,死亡(4起)4人,受伤45人。
交警介绍,近三年清明节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总体上趋于平稳,但各项指数也有起伏现象,去年相比前年事故数量、死亡人数有所上升。
“清明节期间市民祭扫、踏青活动频繁,车辆、人员出行较为集中,人多车多,较其他时段仍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说,清明期间的交通事故也表现出以下特点:
1、假期第一天交通事故高发,每天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是事故多发时段。
2、通往墓区的道路和墓区周边的道路,以及各大旅游景点、购物商城周边道路是交通事故的高发路段。
3、私家车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车型。
4、机动车之间碰撞是假期交通事故的主要事故形态。
5、不按规定让行、未保证行车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假期事故的主要原因。
交警提醒,假期出行一定注意出行安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