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1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上午,青岛交警在高速路上查获无牌奔驰车,经查,驾驶员于某为躲避高速路上的电子眼抓拍,自己故意摘掉了车牌。
今天上午7时,同三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在胶州收费站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上前进行检查询问,驾车男子称车牌丢了,然而,民警却在后备箱中找到了该车原号牌。
原来,驾驶员于某为了超速行驶和躲避高速路上电子眼的抓拍,在上高速路时,于某就将车号牌摘下来扔在了后备箱内,不料在途径胶州收费站时被执勤的民警逮个正着。民警随后对驾驶员于某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在道路行驶时,如果未按规定悬挂、按装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车辆号牌的行为,都将会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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