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山东省财政部门按照全省扶贫攻坚总体部署,落实资金13.7亿元,比上年增长37%,突出做好重点困难人群保障兜底,“老小孤残”等特困群体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

  一是老有所养。在将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基础上,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补助力度,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对80—89岁、90—99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和200元高龄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60元护理补贴,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小有所护。支持各地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重点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三是孤有所托。健全完善困境儿童救助制度,做好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机构养育孤儿、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1200元、720元,困境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保障标准,全省2.5万名符合条件的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四是残有所依。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内实施1000例人工耳蜗手术”目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低保残疾人,开展精神、智力和肢体重度残疾人机构和居家托养服务,大力扶持残疾人就业和创业,保障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