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物价局印发《济南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餐饮业的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并明确了多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消费者在餐饮消费中遇到问题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

  一杯果汁有多少需要标明

  《规范》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并非简单的价格,而是要求商品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和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一应俱全,并且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餐饮业者对菜肴的品名、容器规格、计价单位等内容也应进行价格公示。比如“一例牛排”,多少算是一例,商家就需要进行说明。一杯果汁的容量有多少,也需要商家进行说明。   

  “价格离谱”需提前说明

  去年以来“天价虾”、“天价鱼”事件接连发生,引发了人们对于餐饮业标价问题的关注。   

  为此,《规范》中对一些“特别价格”的标价规范作了具体规定。商品和服务的计量计价方式与行业惯例不一致或者标价带有价格附件条件的,餐饮经营者应采取扩大字体、突出色彩对比等醒目方式对相关内容进行特别标示或者以其他合理方式告知消费者。   

  套餐要分开标注各项价格

  6人家庭套餐588元,8人商务套餐888元……不少餐厅以套餐的形式提供餐饮服务,消费者却并不清楚套餐内涵盖的内容。   

  《规范》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分解为多件(项)的餐饮消费项目,餐饮经营者应当同时标示每件(项)的名称和价格,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采用组合打包方式销售的商务套餐、家庭套餐等,应当标明套餐的总价及所包含的商品名称、数量。  

  “时令价”将从菜单上消失 

  以往市民在外出就餐时,不时会看到一些菜单上的海鲜、蔬菜等标着“时令价”,这就给个别不良店主留下了随口要价的可乘之机。《规范》要求,销售海鲜、果蔬等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鲜活商品,应及时调整确定价格,并明确标示品名、计价单位、当日价格等内容。

  (生活日报记者 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