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求你们放我走吧,我不想再进去了!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蓬莱市公安局紫荆山派出所办案民警面对“老客户”的哀求,真是哭笑不得。然而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11月18日13时许,紫荆山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郭某的报案称,该电动自行车于当日11时许至13时许停放在自家门口前被盗,该车价值约1600元。
民警对受害人郭某的报案情况立即立案侦查,通过公安天网监控发现,当日12时许,有一名身穿黑色服装的男子将受害人的电动自行车盗走,但因当天下雨,犯罪嫌疑人打着雨伞遮挡了面部特征,并且该犯罪嫌疑人对现场的地理环境非常熟悉,巧妙地躲过了几个主要交通路口的监控,最后消失在某居民小区附近的弄堂内。
随即办案民警又对该犯罪嫌疑人进入被盗现场前的轨迹进行追踪,发现该犯罪嫌疑人最初是在蓬莱四〇五医院附近的某网吧内出来的,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的体态特征以及作案时间对该网吧附近进行走访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龚某。
“原来是他啊!”办案民警看到龚某的身份信息后说道,“这是‘老客户’了,多次因盗窃被我们抓过,这是跟里面刚出来没几天,真是屡教不改。”
犯罪嫌疑人龚某,1988年出生,蓬莱大辛店人,平时游手好闲,没有正当职业,还非常喜欢去网吧玩网络游戏,他的基本情况早就被办案民警掌握。
然而龚某经常在外租房,无固定住处,民警立即对龚某的身份信息进行追踪研判,11月22日9时许,蓬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发现被研判的犯罪嫌疑人龚某再次出现在某网吧内,随即调动蓬莱市巡警大队民警对龚某进行抓捕归案。
犯罪嫌疑人龚某被抓后,竟耍起了无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拒不承认,当办案民警将其盗窃的监控视频拿出来后,龚某低下头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原来没有经济来源的他,就是因为手头紧,又做起偷车换钱的老行当,被盗电动车被其仅卖了300元。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龚某于2009年2月、2012年7月、2014年12月、2015年8月、2016年9月先后被龙口市人民法院、蓬莱市人民法院均因盗窃罪判处过有期徒刑。
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已被蓬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情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