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来,家住千佛山南路沿线的刘先生及其邻居们的生活,几乎可以用煎熬来形容——“窗户轻易不敢开,晚上刚睡着就被窗外嗡嗡的汽车噪声吵醒。”

  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大数据分析平台统计显示,最近3个月,我市噪声扰民问题受理量为6925件,半年之内,此项问题受理量高达27205 件。其中,大量噪声污染源被多次投诉仍无改善,或多次死灰复燃。在鲜活的事例和数据面前,噪声污染管理“九龙治水”的尴尬暴露无遗。

  13年的煎熬

  2000年前后,刘先生所在的千佛山南路5号院建成入住。彼时,他们依山而居,安静舒适。然而好景不长,2003年前后,千佛山南路建成通车。由于道路坡度太大,上坡的车辆需要猛踩油门,夜间更是有渣土车和货车不时经过,从那时起,千佛山南路3号院、5号院、6号院、8号院以及千佛山西路28号院等小区的居民便饱受噪声困扰。

  2008年,千佛山南路下坡路段加装减速带,车辆经过时产生的巨大声音,最终也“下岗”了。时至今日,问题犹存。

  11月14日21时左右,记者在现场路边用噪声测试仪进行测试,发现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级最高可达87分贝,当汽车鸣笛时,噪声级达到100分贝。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居民住宅区域夜间环境噪声限值最高不能超过50分贝,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夜间环境噪声限值最高不能超过55分贝。

  不以为然的广场舞舞者

  饱受噪声之苦的,远不止千佛山南路这一处。

  近几个月来,诚基中心东北角夜间广场舞噪声扰民便屡屡遭到周边居民投诉,经过民警多次处理,仍没有明显效果。

  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转办流程中,文化东路派出所回复,曾安排民警现场协调,广场舞组织者承诺降低外置音箱分贝,并尽量在21:00前结束。而记者当晚赶到现场的时间是21:30左右,离小广场几十米外便听到了音响声。

  此时,有七八名女士正在小广场上翩翩起舞,在外围使用手机软件检测,声音为50分贝左右。记者对音响附近音量检测,噪声级高达84分贝。一门店营业员表示,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至少半年时间,夏季时广场舞者要到22:30左右才会散去。

  建筑施工类投诉居首

  根据济南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的噪声污染投诉情况,近几个月来,建筑施工类投诉是最多的。

  旅游路沿线的南山苑小区旁边有一处工地正在施工,南山苑小区8号楼与工地之间基本毫无间隔,连续24小时施工及夜间渣土车运输,令居民苦不堪言。

  11月15日中午,记者来到这处工地。居民们介绍,此处是国华经典项目工地,之前一个月基本是24小时连续施工。

  在南山苑门口,记者看到这样一份告示,山东友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11月1日发布“施工扰民公告”,称由于渣土运输时间为21点至次日凌晨5点,不得不连续施工,就此向附近居民表示歉意。

  南山苑小区内的国华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方面也多次跟工地方面交涉,最近才在8号楼外竖起挡板,调整了施工时间。

  实际危害超出公众认知

  日前,环保部发布《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6)》,披露了2015年全国城市声环境现状。报告显示,全国1/4城市夜间噪声监测不达标。

  有专家介绍,即使是40至50分贝的噪声干扰,人们也会从熟睡状态变成半熟睡状态。噪声污染除了损害听力,还可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人们短期处在噪声环境中,会心烦意乱,长期处在噪声环境中,则会出现头晕、头痛、耳鸣、多梦、失眠、心慌、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免疫力下降等症状,严重者会精神错乱。

  此前,世卫组织公布的一份报告更是首次给噪声污染“定罪”。根据世卫组织对欧洲国家的流行病学研究,噪声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之后第二大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过度暴露在噪声污染中,不仅会严重影响心理健康,也会增加患心脏病等疾病的风险。

  搞不懂的执法权归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这四种不同的噪声污染分别由环保、公安、城市管理执法三部门进行防治管理。然而,噪声管理“九龙治水”局面所导致的,往往是各部门之间的推诿。

  对于这一点,西红庙村村民刘女士深有感触。

  今年9月起,刘女士反复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西红庙村西头有一处个体加工厂,每天早上不到8点就开始切割金属材料,尖锐刺耳的声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一年多来,向多个部门反映过数次,但至今没有一个部门出面治理。”

  办理流程显示,这个已被“升级督办”的诉求,多个相关职能部门曾予以答复。

  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称,经市中区环保局现场调查,噪声来源主要是金属材料加工切割所产生。根据《济南市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206号政府令”),居民区及其附近进行金属加工、门窗加工以及其他作业产生噪声扰民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关于在山东省济南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复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因此执法权在城管执法部门,建议向对方反映。

  城管部门

  随后,在城管部门的回复中,工作人员称该部门负责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工地施工扰民。铝合金加工、门窗加工作业噪音属于工业噪声污染,根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应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2016年9月8日,城管部门再次回复,依据《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由综合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公安机关

  随后,该投诉被移交公安机关。9月13日,济南市公安局答复,个体加工噪音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建议向环境保护部门反映解决。

  【市民疑惑】

  刘女士称,该问题在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回应中,再次回到“起点”。“到底由谁管辖、谁来处罚?到现在也没搞明白。”

  【政策答疑】

  11月14日,12369环保投诉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环保部门主要受理工业排污,“居民区内金属加工的噪音,应该找城管,依据就是206号政府令。”而16039数字城管热线工作人员的答复,“之前我们确实管过这类噪音,但是2010年起,城管、环保、公安出了一个三方协定,约定噪音方面,我们只负责夜间建筑工地施工,公安部门负责生活类噪音,这种工业噪音应该由环保部门管。”

  基层执法部门权力受限

  除了上述执法权和管辖权“剪不断、理还乱”的归属问题,基层执法部门在噪声污染的防治中,还存在取证困难、执法难度大、执法权力不足等问题。

  对辖区内广场舞扰民问题,文化东路派出所工作人员很无奈。“夜间接到报警我们就会去,但不能强制让人把音响关了。”

  “民警到场只能警告或加以劝阻”,舜耕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地有合法手续,派出所在这方面没有实质的权力,城管执法部门倒是有管理渣土车的权力,但夜间又是渣土车的准行时间,因此监管很有难度。舜耕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则表示,6:00到22:00施工是正常允许的,夜间的施工扰民应该反映给执法中队的夜间督察大队,但工地如果有环保局批复的夜间施工许可,就可以正常施工。

  可借鉴城市环境噪声数据库

  对于当前噪声治理上的“九龙治水”局面,有专家指出,一定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治理上的权责优化。

  此外,《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6)》还分享了北京、上海、重庆等地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地方经验。

  其中,上海采用了绘制大区域城市环境噪声地图的方式。通过外环区域城市噪声地图和数据库可以实现地理、声源以及噪声数据信息的显示和查询,可以分析噪声贡献量、降噪措施效果和规划用地的声环境适宜性,还可以进行噪声预测。而在国外,也有很多先进的理念值得了解和借鉴。

  德国:法律规定晚上10点后不准大声说话、放音乐、搞聚会。

  瑞士:规定晚上10点以后禁止大声喧哗,星期日不准使用割草机。晚上10时以后不准洗淋浴。

  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