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八万购房款买彩票赔光持铁锤想要回将人打伤
本报济宁10月20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李静) 手持近8万元购房退款经过彩票店时,济宁男子王某幻想发大财,短短三四天就将购房退款全部赔光。心情烦闷的王某萌生了把钱“要回”的想法,酒后竟手持铁锤来到彩票店对店员进行殴打,并胁迫店员去自助取款机取钱。近日,王某被济宁任城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9岁的王某是济宁一企业职工,去年11月27日,他在济宁一家房地产公司将近8万元的购房款退回。回家经过一家彩票店时,王某萌发“发大财”的想法。王某过去就痴迷彩票,如今手里拿着这么多钱更让他按捺不住。“连续买了三四天,每天基本花费2万多元,总共花了八万元。”事后王某向警方供述称,花光钱后他很郁闷,想到这些钱是购房退款后,心里更加不平衡。
12月4日下午,王某在喝了一些酒后,决定去彩票店把钱“要”回来。当日晚上9点,王某乘车来到彩票店,见店里只有店员谢某一人,王某抄起随身携带的铁锤就殴打谢某头部,然后说明来意。谢某倒地后,乘王某不备,起身将王某铁锤夺下跑出店外。情绪彻底失控的王某从店内拿了一把螺丝刀,骑上店外一辆电动车追上谢某并将其撞倒。然后王某持螺丝刀捅伤谢某颈部,将铁锤夺回后继续威胁谢某“还”钱。谢某称其店内钱包内银行卡上有钱,王某便胁迫谢某回店里拿上钱包,两人一起找自动取款机取钱。
两人在到达济宁汽车北站时,谢某趁王某不注意跑入旁边的彩票店内报警。王某见此慌忙逃离。2015年12月25日,王某被警方抓获。经法医鉴定,谢某多处头皮裂伤,颈部及下肢皮肤损伤,其伤情为轻伤二级。
日前,任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法院判决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决王某赔偿谢某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5625.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