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烟台莱阳市公安局龙门派出所将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宋某强抓获并刑事拘留。而造成这一后果的竟然是因一碗红烧肉。

  事件的起因要从8月31日说起。当天,在莱阳市区一饭店做厨师的宋某按照客人要求做了一道红烧肉,根据饭店菜品管理规定,完成的菜品需经另一位厨师刘某的试菜检验。检验中,刘某认为红烧肉质量不过关,遂对宋某进行批评。宋某认为刘某对菜品要求过于苛刻,故意难为自己,两人因意见不合,遂找到厨师长梁某理论。

  厨师长梁某品鉴后确认菜品质量确实不过关,可宋某仍不接受批评意见,并与厨师长发生争执,之后饭店将宋某解聘。

  原本事情就此该告一段落了,但在宋某被开除后,却固执地认为这一切后果都是刘某造成的,于是对刘某心怀恨意。8月31日22时45分,心怀恨意的宋某借酒消愁,酒后持啤酒瓶到饭店门口将刘某左侧面部打伤并逃离。后经法医鉴定,刘某伤情构成轻伤。宋某最终于10月7日被莱阳市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抓获并刑拘。

  来源:水母网(YMG记者 徐峰 通讯员 莱阳公安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