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将弥补我省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律空白。《条例》规定父母外出打工要告知居委会或村委会,禁止洗浴场所留宿无监护人陪同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或被停业半年。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离不开家庭教育。《条例》专门设置了“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一章,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进行了明确。这在上位法以及外省地方立法中是比较少见的。《条例》规定,当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出现外出务工经商、正在服刑或者被收容教育、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等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时,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委托监护前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告知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规定,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由公安机关对其予以训诫,责令其立即改正。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洗浴场所留宿无监护人陪同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开放。

  《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对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如果接纳未成年人,文化行政部门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该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点强调安全和环保,禁止通过京杭运河运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明确使用十二人以下的客船和浮桥从事水路运输的许可规定,未经许可在通航水域内使用载客十二人以下的船舶从事经营性运输,或者使用浮桥从事经营性运输的,将给予相应处罚。该制度的设立,进一步完善了水路运输管理制度,填补了我省这一领域的地方立法空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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