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综合评价招生,是指按照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选拔标准,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学生的一种多元评价招生录取方式。其中,学校考核包括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考核或面试。
从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来看,试点高校确定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考虑了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各项因素,原则上安排在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专业。根据通知要求,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试点高校在山东省的统招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在山东省统招计划20%。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参与综合评价招生,需要哪些报名条件?从报名资格来看,已经通过我省当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或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如果考生同时获得多个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