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青岛胶州一中学生常升高考志愿被同学郭某篡改一事有了新进展。8日,齐鲁晚报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获悉,胶州警方日前已经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向当地检察院提请逮捕郭某。但是针对郭某是否该获刑,各方专家说法不一。
提请逮捕并非逮捕
检察院7日内批复
8月2日,青岛胶州一中学生常升将自己的高考志愿被同学兼挚友郭某篡改的事发到网上,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各方的关注。目前常升已经收到陕西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是郭某会受到如何处罚,依然被大众所关注。
8月3日,当地警方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接应届考生常某高考志愿被人篡改的报警后,立即受理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郭某涉嫌违法犯罪,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7日晚,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获悉,胶州警方已经于5日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向当地检察院提请逮捕,目前正在等待批复。
“提请逮捕并非逮捕,只是在公安机关逮捕之前向检察院提出的申请。”胶州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提请逮捕只是能说明公安机关有证据证明郭某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并非已经逮捕,人民检察院会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