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书”不意味无罪
或可从轻处罚
8月7日,常升的母亲告诉记者,她已接到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电话,称如果常升一家愿意写一份“谅解书”,司法部门可以酌情对郭某进行从轻处罚。那么这个“谅解书”到底是什么?它真的能够救郭某吗?
胶州市人民法院一位资深法官告诉记者,“谅解书”的意义在于对于郭某的行为达到“刑事谅解”的效果。刑事谅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加害人以认罪、赔礼道歉等方式与受害人达成谅解协议以后,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诉讼制度。“但并不意味着,有了谅解书郭某就无罪了。”这位法官说,具体还要看接下来检察院是否批捕,如果批捕还要看接下来的司法程序,即便最终司法部门不追求郭某的刑事责任,常升也可以追究郭某的民事责任。(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