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违规经营将取消备案

  看到《通知》,任先生虽然看到了希望,但是心里还是有疑惑,规定是出台了,那么怎么能保证落实呢?会不会变成“一纸空文”?

  《通知》还给出了治理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的“时间表”:短期能够解决的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治理到位;对治理难度大、短期不能解决的,将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在今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治理任务。

  为保障房地产易发问题得到顺利解决,《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每年听取一次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全面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房地产领域事关群众利益、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对于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简单地责令停止违法活动、限期改正,要严格依法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取消其备案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端口,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省政府将按照“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处理、处理不到位是渎职”的原则,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案件,下级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同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处理不妥当的,上级主管部门应责令重新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