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开始。为切实维护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今年,我省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下放评审权限,放宽准入门槛,强化科学评审,实行“松绑”但不“松懈”的改革措施。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我省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评审工作继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在加大下放权限、畅通申报渠道、严格标准条件和注重业绩导向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今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下放力度较往年有很大突破。以前,所有的高级评审委员都由省人社厅负责组建,改革后,决定授权17个设区的市组建中小学教师等3个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5市组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3市组建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所属的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不仅在简政放权方面提供便利,在畅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渠道方面,《通知》决定,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可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也可以推荐申报。

  《通知》提出,在评审中,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

  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松绑”措施落实到位,还需要严格标准,做好事中事后监督,杜绝“松懈”行为。《通知》提出,进一步严格标准条件,推动科学评审评价。各系列(专业)评委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结合实际创新评审评价办法,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可采用业务测试、面试答辩、综合评议等多种方式,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业绩情况进行科学、客观地评审评价。

  据悉,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职技校教师及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改革有关规定执行。省人社厅将对各级评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部署、实施及进展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