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
21日中午,记者来到东环国际广场A座7楼。前台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山东彩葵的确位于该楼层,租用了一间办公室,但是办公室现在没人。
21日下午,记者根据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电话,联系到了山东彩葵,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新来的,公司已更换法人,现在的主营业务是户外广告,对之前赵先生要求退款的事并不清楚,并表示会转告负责人。但是截至发稿,记者并没收到山东彩葵的任何正式回应。
法人和业务变更不影响还款责任
山东避风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敬涛表示,赵先生同山东彩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协商,签订退款协议,该事件已经由服务纠纷转变成债务纠纷,根据协议书里的约定,赵先生有权要回未退还的钱款。
同时,山东彩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同赵先生签订协议,公司是责任主体,公司法人和主营业务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继续承担责任。
(生活日报记者 杜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