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安监局了解到,潍坊华浩农化有限公司被纳入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该企业于今年6月5日发生一起亡人安全生产事故。1名维修工人坠入卧式氨基酸罐中,因抢救无效死亡,另2人在施救过程中也坠入罐中,共造成3人死亡。
据潍坊华浩农化有限公司官网信息和工商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成立于2001年,法定代表人为华德龙,位于山东潍坊潍城区乐埠山生态工业园,是一家专业从事农化产品研发和生产的高新技术公司。主要生产氨基酸水溶肥等功能性肥料。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该企业发生上述亡人安全生产事故后,即被纳入省级“黑名单”,期间为2016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4日。这就意味着,该企业在一年期的管理期内,必须每月向当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须把潍坊华浩农化有限公司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其中市级相关部门每半年、县级相关部门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执法检查;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罚。同时,应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其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约谈。
在潍坊华浩农化有限公司被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各项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在市场准入、项目立项、行政审批、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和政策性资金、资格审查、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投融资、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采矿权取得、进出口、出入境、授予荣誉等方面,依法依规严格限制或禁入,并作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