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回放]
副镇长开“滴滴”被查毛收入两三千
6月15日上午,洪升驾驶私家车前往歙县开会、送材料期间,接了一个“滴滴出行”网约车单,将客人送到目的地后,被当地出租车拦截并指责其违规营运。之后,歙县纪委和运管部门根据举报介入调查。
6月16日,洪升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因生病造成家境困难,为了贴补家用,就用私家车开通了“滴滴出行”软件,5月份开始接单,到被查时接单300余个,毛收入两三千元。
关于“滴滴镇长”的处理通报称,洪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鉴于事发后,洪升主动交代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具有减轻处分的情形。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洪升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对其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同时,歙县交通运管部门也对这起违规营运案作出处理,因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洪升被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爱济南大调查]
“滴滴镇长”该不该罚? 75%持同情态度
副镇长开“滴滴”到底该不该罚?从法律上讲,“滴滴镇长”被罚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出租车新政迟不出台,按照现行法律,私家车接入专车平台就是非法营运。除上海等个别地方已发出网约车专用牌照,多数地方都没有正式承认专车的身份。二则根据现行的公务员法、党规党纪及对干部的相关要求,镇长确实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对此,“爱济南”新闻客户端也专门发起调查。数据显示,数百人参与此项调查,75%的人认为副镇长为补贴家用开网约车是完全可以的,14%的人持反对意见,表示这种行为必须禁止,另外11%的人认为无所谓。
“工资水平不高,不利用手中职权,凭劳动获取报酬补贴家用,应该鼓励。”“只要不占用上班时间,真的无所谓,公职人员也需要养家糊口。疑问的是既然涉及交通违法,为什么不取消平台,老为难司机?”记者看到,不少网友在“爱济南“调查界面留言,表示镇长开网约车合乎情理,相关部门应将焦点放在网约车身份的合法性问题及基层公职干部的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