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连续多日的调查,民警逐渐摸清了嫌疑人“生产经营”的规律。7 月4日下午3点左右,办案民警前往嫌疑人租赁的民房内,将正在生产假冒 伪劣商品的于某以及其妻子刘某、女婿仇某、两名帮工侯某、庞某当场控 制,缴获包装机一台、未来得及转运的假冒碎冰冰成品一宗。

  经查,自今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于某利欲熏心,见生产假冒商品 能获取巨大利润,便通过渠道购置假冒碎冰冰半成品、包装纸、包装机等 物品,在县城城东某村大肆生产假冒旺旺集团产品碎冰冰,而后通过其它 渠道销往全国各地。

  为掩人耳目,于某的家庭作坊内从来不存留货物,而是当天生产当天 发,两箱碎冰冰用一个兰花豆纸箱外包发货,多生产的货物便转运到县城 西部港上镇某小区购买的居所附属车库内。自4月份以来,这个家庭式作坊 连续生产假冒旺旺集团产品碎冰冰5000余件,每件两箱,每箱80根,合计 80多万根,获利十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及其女婿仇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已 被郯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高祥 通讯员 杜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