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两年疯狂收受贿赂17起
作为土生土长的干部,老乡同学、亲戚朋友,老同事老部下多,处在人情关系的重重包围中挣脱不开,一度让侯端敏很烦恼、很纠结。随着职务的升迁,侯端敏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行为不合拍。2011年就任济宁市医学院党委书记后,侯端敏多年来谨小慎微的心理发生了变化,“船到码头车到站”,他觉得自己可以放松下了。在他看来,相对封闭的高校和政府机关不同,不会引起外界关注,“只要自己不主动张口要大的,拿点小的也无妨”。
检察机关指控侯端敏的28起受贿犯罪事实,只有一起是其在鱼台县时犯下。2002年,侯端敏离任鱼台县委书记前,收下了他曾大力支持的鹿洼煤矿矿长张延金送来的10万元。另有10起受贿发生在其任济宁市副市长期间,有17起发生在其任济宁市医学院党委书记期间。从2002年至2011年的9年间,侯端敏11起受贿总数折合人民币69.004万元,而在2012年至2014年的两年间,17起受贿总数就达到244.222万元,占其受贿总数的近78%。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应该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但侯端敏却辩称,现实环境中完全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几乎不可能,特别是处于各种关系包围的领导干部。在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时,侯端敏在悔过书中写道:“很多人以人情为由头,借年节和红白喜事之机,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范畴的钱物,收下就得违心地给人家说话办事。”因没能抵御住一次次所谓“人情”掩盖下的金钱诱惑,侯端敏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侯端敏走上犯罪道路固然有客观原因,但根本原因还是侯端敏放弃了党性修养,忘却了对党纪国法本应怀有的敬畏,最终导致锒铛入狱。”公诉人吴娜认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不能把权力作为人情交往的工具,更不能把权利当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手段。作为一名受组织培养和信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侯端敏在职务不断晋升的同时,逐步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最终毁掉了自己一生的勤奋努力和后半生的幸福,也给亲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在令人扼腕叹息的同时,也给世人以深深的警醒。(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马俊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