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6月27日讯(记者 孟令洋)近日,枣庄市纪委通报了一起“拜把子”、结“小圈子”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原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宋慎汉、原山东省海阳市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舫太为寻求保护,拉高新区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茂平入伙,三人为掩盖共同违纪事实,以拜“仁兄弟”形式,订立攻守同盟,结成利益共同体。

  2006年6月至2012年8月期间,宋慎汉伙同陈舫太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骗取手段,将枣庄高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门市房非法转卖,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为寻求保护,拉朱茂平入伙,三人结拜为“仁兄弟”,并将获利中的一部分送给朱茂平。

  通报指出,朱茂平、宋慎汉、陈舫太身为党员干部,本应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以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严格要求自己,然而他们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掩盖共同违纪事实,以拜“仁兄弟”形式,订立攻守同盟,结成利益共同体,把正常的同志关系变成江湖上的“兄弟”关系,把上下级关系变成圈子利益关系,不称同志叫兄弟,不讲原则讲圈子,不遵纪律靠义气,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污染政治生态,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害人害己,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015年5月,枣庄市纪委通报,对高新区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茂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朱茂平利用职务之便,在未实际出资、也未实际参与经营的情况下收受他人“以合伙经营获利”名义所送贿赂90余万元。经枣庄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茂平开除党籍处分;经枣庄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4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间,宋慎汉在担任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索要、收受贿赂现金、购物卡、茶叶券等财务共计人民币306.024682万元及港币1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与此同时,在陈舫太管理和经营高新区房产公司期间与宋慎汉同谋,将本是公司获取的经营利润533.9779万元,采用骗取的方法占为己有。

  最终,宋慎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被处没收个人财产130万元。另一上诉人陈舫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追缴被告人宋慎汉违法所得419.275582万元、港币万元;追缴被告人陈舫太违法所得85.7765万元;追缴位于枣庄市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阳光花园小区涉案的门市房12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