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烟台6月18日讯 (记者 曹平) 记者今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获悉,烟台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要求,经各省(区、市)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推荐,现确定北京市东城区、山东省烟台市等50个市(区)作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各方资源,全面落实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要在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协作、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加强管理,确保试点取得积极进展,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各省(区、市)要积极探索地方医养结合的不同模式,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6年底前每省份至少启动1个省级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督导调研。

  附: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名单

  1。北京市:东城区、海淀区

  2。河北省:石家庄市、邯郸市

  3。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

  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

  5。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

  6。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

  7。上海市:徐汇区、普陀区

  8。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

  9。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

  10。安徽省:池州市、芜湖市

  11。福建省:厦门市、三明市

  12。江西省:南昌市、赣州市

  13。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

  14。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

  15。湖北省:咸宁市、随州市

  16。湖南省:长沙市、湘潭市

  17。广东省:东莞市、江门市

  18。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贺州市

  19。重庆市:九龙坡区、垫江县

  20。四川省:雅安市、攀枝花市

  21。贵州省:贵阳市、铜仁市

  22。陕西省:安康市、铜川市

  23。甘肃省:兰州市、庆阳市

  24。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

  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