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替考:大学生高考期间不得无故请假

  已预备当“枪手”的只要考前退出就不再追究

  2016年高考即将来临,“作弊入刑”为高考安全树起高压线,今天,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高考期间,大学生严格考勤,一般不允许请假。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的首次高考,替考、作弊、协助作弊等行为轻则拘役,重则入刑。从2015年南方都市报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在江西参加高考,到2014年的河南高考替考事件,每一次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的替考,都会出现学生“枪手”的身影。针对这一现状,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今年高考期间各高等学校应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坚决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

  省教育厅要求,大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高校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各高等学校及学校各院(系)都需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院(系)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高中阶段学校需指定专人负责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学生去向,确保信息畅通。各校发现可疑替考者应立即上报省教育厅。

  在制度防范的同时,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省教育厅特别说明,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学生,学校应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学生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高考期间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学生,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