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晚上,我因为外出着急办事,就用打车软件呼叫打车,没想到驾驶员不知道路,无奈之下,我只好将订单取消,但是却遭到驾驶员的辱骂,十分粗鲁。”5月16日,临沂市民王女士致电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称,希望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对驾驶员予以批评教育。
15日晚上9点多钟,市民王女士因工作需要,需要尽快赶到现场,就赶忙通过打车软件,预约了一辆出租车。“而后,出租车给我联系,了解目的地详情。说了半天,该出租车驾驶员还是弄不清楚目的地的路线,无奈之下,我只好将订单取消了。”市民王女士告诉沂蒙晚报记者。
王女士取消订单后,令人没想到的是,过了没一会儿,出租车驾驶员来了电话。“你是干什么的?不行就别用软件打车,我都来到了,你又取消订单,玩儿谁呢!……”
“当时我都蒙了,对方骂完之后挂断了电话。”王女士说道,“随后,我就将该号码拉黑屏蔽了,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平息了,然而,过了一会,该名驾驶员又换了另一个号码继续打电话骚扰我,我一看手机,都夜里凌晨了。”
“昨天晚上没有睡好,司机的电话骚扰就像一场噩梦。”实在太气人了,16日一早,王女士记下了当时打车的车牌号码,就打电话到出租车公司投诉。“过了不到五分钟,驾驶员的电话又来了。”王女士说,“还是不停地骂人。”
随后,记者拨打了出租公司该车的驾驶员手机,表明身份说明意图后,驾驶员解释说,“我当晚并没有出车,可能信息有误,别有什么误会,希望调查之后再说。”说了没两句就挂断了电话,再打始终提示对方在通话中。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该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称将尽快调查核实,给该市民一个合理的答复。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打车软件的公司,据客服人员表示,如果司机的失当行为无法取得乘客原谅,未能与乘客达成和解,公司方面会视情节轻重,依照规定对肇事司机进行教育、处罚。情况严重者会被永久禁号。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据彭海律师介绍,辱骂损害他人名誉、侮辱他人人格,其行为在司法认定中被分为三种情况:口头侮辱、文字侮辱、暴力侮辱,当侮辱情节严重时,便已构成了侮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 沂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