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讨论 预计今年上半年正式出台

  在政府划定的禁止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应当取得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或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的,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查封、扣押……从《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到,该规定的内容重在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共分为燃煤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船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农业面源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等五方面。此外,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刘洪建介绍,《规定》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法制办,经论证审核后,报送市政府审议,预计今年上半年正式出台。

  “通过大气立法,德州市将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 和氨的总量控制,以加快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同时,通过标本兼治,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产业升级,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此外,可实现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刘洪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