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5月10日讯(记者马俊骥)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济阳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了解到,5月10日,备受关注的济阳县4.25强奸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被济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
该案发生后,为使案件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济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受理案件后,检察干警加班审查案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并及时和公安机关沟通,补充案件证据。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涉嫌强奸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故对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4月25日下午,济阳县垛石镇中心小学码头校区一名10岁的女生,遭40岁男老师高某某性侵。据了解,当日下午3点左右,在济阳县垛石镇中心小学码头校区传达室内,该校教三年级的老师高某某酒后以有事为由,支开了传达室内的工作人员,随后将班上一名10岁左右的女生叫到传达室内,实施了性侵。
事后高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涉事学校的校长被停职,教导主任被免职。济阳教育体育局表示,该事件的发生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严重损害了教师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反映出该校存在着管理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