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济南中院对张永春因超车斗气,拔刀将超车司机捅成一死一伤的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张永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5月5日上午,济南中院对张永春因超车斗气,拔刀将超车司机捅成一死一伤的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张永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大众网济南5月6日讯(记者 贺辉)5月5日,济南中院对张永春因超车斗气,竟拔刀将超车司机捅成一死一伤的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张永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起去年4月份发生在章丘的路怒杀人案,被称作“路怒成本的上限”。

   “前科男”被别车恼羞成怒 将超车司机捅成一死一伤

  5月5日上午,济南中院对张永春故意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永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宣判现场,张永春的家人在旁听席痛哭不止。这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因路怒导致死伤的案件。

  济南中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6日晚,张永春驾驶个人车牌号为鲁A5769X的吉利轿车沿章丘市工业二路自北向南行驶,通过工业二路与309国道交叉口后,张永富(男,殁年21岁)驾驶车牌号为鲁AW525Z的本田轿车载其姐夫王震路经此处,张永富驾车加速超过张永春的车辆。其间,张永春认为张永富与王震在超车过程中有意逼靠自己,遂驾车追赶。行驶至章丘市工业二路与文博路交叉口南侧时,张永春将张永富驾驶的本田轿车逼停。随后,张永春下车与张永富发生争执,张永春持一把刃长约10厘米、刃宽约2厘米的钢质单刃折叠刀朝张永富胸部捅刺2刀、朝右小腿部捅刺1刀,张永富受伤后倒地。王震自副驾驶室下来上前质问并与张永春厮打,张永春又持刀朝王震左后背部捅刺3刀,王震受伤倒地后,张永春又朝王震左肩部捅刺1刀。张永富心脏破裂大量失血死亡;王震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张永春作案后逃至亲属家中,后经规劝投案。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出生于1973年的张永春是吉林汪清县人,常住济南章丘市,有犯罪前科。2014年3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取保候审刚满一年就因路怒将对方捅成一死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