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大盗”竟是花季少女

  “根据犯罪嫌疑人进入珠宝店的方式分析,熟人作案可能性极大。”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他们重点针对以前在店内工作过的人员进行逐个排查,从中摸排可疑人员。同时,警方对临朐县内收购黄金、珠宝首饰地点进行秘密监控,防止犯罪嫌疑人分散销赃。

  民警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案发前一天曾骑电动车到现场踩点,作案后骑同一辆电动车经民主路到山旺路,经过朐山大桥后拐向了东城街道窦家洼村。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攀爬进出作案地点的方式相对较困难,侦查初期,民警倾向男性作案的可能性更大,但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针对此种情况,警方将符合条件的女性,特别是在窦家洼村居住的人员进行重点摸排,从体貌特征和电动自行车两方面入手,对重新罗列出的40余名重点人员进行了单个排查。4月26日,犯罪嫌疑人刘某逐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

  “刘某,女,年仅19岁,临朐县东城街道窦家洼村人。”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刘某去年曾在三楼摄影店工作过,对楼层布局、室内设置较熟悉。经调查,民警发现刘某近几天一直在家中,而且体貌特征与监控中的犯罪嫌疑人相符。

  男友曾答应给她买情侣戒指

  4月26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将刘某在家中抓获。经搜查,在刘某家中卧室内找到了被盗的全部黄金、珠宝首饰。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盗窃黄金、珠宝首饰一案供认不讳。

  原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三楼摄影店工作时,干工程的男朋友吕某曾陪她到一楼的珠宝店看过一对情侣戒指和一条项链,刘某非常喜欢,男朋友答应过段时间买给她。岂料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3月份,刘某通过聊天工具“陌陌”认识了李某,两人聊得很投机。3月17日,两人在逛街时正巧被开车路过的吕某看到,三人为此发生争执,李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吕某刺伤,吕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刘某生活在悔恨和自责中,为了弥补对去世男友的愧疚与思念,刘某决定替男友完成许诺,到珠宝店盗窃情侣戒指和项链。刘某踩点后,于21日凌晨实施盗窃,在多次攀爬、摔落的尝试下,终于进入珠宝店二楼,将监控电源关闭后,用随身携带的工具打洞后进入一楼,柜台内的黄金、珠宝首饰在手机灯光下闪闪发光,诱惑十足,刘某放弃初衷,将价格较高、材质较好的首饰全部挑走。因楼层较高,逃离困难,刘某在离开现场时摔伤了腰部,骑电动车回家后一直在疗伤。

  5月4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磊 通讯员 贺超 陈磊 殷文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