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于涛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8月至2013年5月,于涛多次出入娱乐场所,并将15825元费用在办事处财务报销;2014年1月,于涛在其父住院治疗及病故期间,收受辖区村居负责人礼金共计30000元;2012年8月至2014年底,于涛在春节、中秋两节期间,多次收受辖区村居和企业负责人赠送的购物卡、手表、手机等礼品,价值合计74000余元;2009年底至2010年10月,于涛三次接受辖区村居负责人邀请外出旅游,并在旅游途中收受礼金共计40000元。槐荫区纪委、监察局给予于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槐荫区城乡建设委党委副书记、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刘金龙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在下属企业报销各类费用问题。2013年,槐荫区园林绿化管理局违规给机关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共计74000元、补助共计7000元,在下属企业报销各项费用149649.25元,局长刘金龙负主要领导责任。槐荫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刘金龙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责令上缴违纪款项。

  天桥区环境卫生管护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张群,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杰接受业务单位安排旅游问题。2015年7月,张群、李杰等人借考察设备之机,接受业务单位安排,到刘公岛和赤山景区游览,费用8520元由业务单位支付。天桥区纪委分别给予张群、李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旅游人员承担相关费用。

  历城区唐王镇纸坊办事处党总支书记张爱勇公款旅游、大办喜庆、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2013年10月,张爱勇组织纸坊办事处所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办事处工作人员共19人到井冈山旅游,花费公款共计29070元;2014年8月,张爱勇因子女考上大学,收受纸坊办事处所辖7名村干部及纸坊办事处6名工作人员贺礼共计2700元;张爱勇调离纸坊办事处之后仍旧违规使用纸坊办事处公车。历城区唐王镇党委、政府分别给予张爱勇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责令上缴违纪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