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被侵权人直接问责快递公司

  “我国法律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有明确规定,然而在落实上却存在不少问题。”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文萍认为,“由于在确认侵权人以及取证、举证等问题上存在较大难度,使得公民通过诉讼来维权变得十分困难,侵权人的责任也难以追究。”

  “不同于大批量信息的泄露,零星、个别的信息泄露情况的出现,公安部门很难打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永和介绍,“信息收集过后会一级一级上传,任何一级都有可能发生信息泄露,即便是对于公安机关,这个调查难度也非常大,更不用说公民个人了。”

  取证、举证的困难降低了违法成本,但背后却依然有巨大的经济收益。根据去年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统计,仅2015年,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现象导致总体损失约805亿元,人均约124元。

  “因此,快递实名制的推动,需要我们建立起一整套相关制度来规范快递行业,这包括确立相关责任以及完善追责机制。”张永和说,“比如一旦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被侵权人可以直接对快递公司进行问责,让快递公司承担信息泄露的责任。而对快递员个人的监督责任就会因此转移给快递员所属的快递公司,这样诉讼的难度就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