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岛法院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下成功化解一起行政纠纷。

  原告宋某是黄岛珠海街道的村民,因青连铁路项目启动,宋某所承包的养殖区域面临拆迁。青岛市黄岛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黄岛国土房管局)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原告协商。宋某向其索要相关补偿安置方案文件未果,便将该局以行政机关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诉至法院。

  黄岛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出庭应诉,解释此文件实际上并不存在,一旦颁布此文件,一定会及时提供。原告对此认可,申请撤回起诉,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