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哥提醒:“房改房”交易得先补交土地出让金,别买亏了!

  样哥发现,除了商品房外,现在市场上还有一类房改房,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产物,它们大多是单位分配的宿舍。除个别情况以外,济南几乎所有的房改房都是建设在划拨用地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划拨土地上的建筑未经审批不得转让,因此正常情况下房改房进行转让交易,需要先变更土地属性,将土地属性从划拨变更为出让。而在老房产证、土地证时代,如果是划拨土地,则土地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一栏标注的“划拨”,在土地“终止日期”一栏没有任何标注,全部是空白。

  不过,尴尬的问题是由于长久以来,济南只用房产证就能够完成房产的交易、抵押、贷款等,多数房改房没有办过土地证,也没有进行过土地属性转移,不少买家也对此并不了解。

  但从今年开始,山东济南等地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老百姓在购买“房改房”时,交易过程就无法逃过“土地属性”变更这一个环节,因此弄清房屋土地属性成了今后房屋买卖的“必修课”,否则可能就要多花钱了。

  样哥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早在2008年9月份,济南市就规定:上市交易的城镇住房所在宗地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由受让方按房屋交易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

  据济南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市民今后房改房转让交易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时,先前没有办理过土地变更登记,国土部门就会对土地的信息与房子的信息做挂接,系统中可以对交易房产的土地信息做出准确的查验,如果房改房的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就要先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再办理相关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