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为浅层地下水

  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和松辽等流域,污染和超采正在成为流域内地下水的主要威胁。

  在水利部本轮地下水监测中,监测范围基本涵盖了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易受地表或土壤水污染下渗影响,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

  本轮2103眼水井的水质评价结果显示:无I类水,II至III类水418个,占总数的19.9%;IV类水691个,占32.9%;V类水994个,占47.3%。

  其中,主要污染指标除总硬度、锰、铁和氟化物可能由于水文地质化学背景而监测值偏高外,“三氮”污染情况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本轮全国范围内的监测,正是按照2011年公布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部署,为摸清地下水污染的“家底”,规划提出到2015年要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

  “IV类水已经不适合人类饮用,V类水污染就更加严重。实际上,这两类水都已经不太适合人类接触。”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 闻》记者,“从监测流域和监测对象看,这个高达80%的数值并不特别令人惊讶。其中出现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是因为流经城市的浅层地下水,更容易遭 受农业面源、工业废弃物以及垃圾掩埋污染。”

  值得注意的是,浅层地下水的污染,与地表水的污染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马军指出,“以浅层地下水为主要监测对象的结果,也说明流域内地表水亦存在相应污染。旱季时,浅层地下水会补给地表水;同理,地下水的补给来自地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