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金使用上,鼓励试点市县根据实施方案,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海绵型示范道路、公园、单位和小区的创建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示范区,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据悉,2015年4月,海绵城市国家级试点名单正式公布,山东省济南市列入首批国家级试点名单。随着济南市海绵城市效应的逐渐显现,山东省2016年也启动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实现海绵城市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