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违规经营最高罚20万

  目前,法律法规对网络订餐这种新型业态规范还不完善。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对餐饮经营等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入网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因此,网络平台提供者,即消费者常见的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等,以及具体入网经营的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是网络食品经营的责任主体,应当确保网络食品经营的食品安全。但国家《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条例尚未出台,缺少进一步的操作和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