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地施行看天 “停暖政策”

  根据2014年通过的 《山东省供热条例》 规定, 设区的市、 县 (市) 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当地采暖供热期, 明确供热期起止日期, 向社会公布, 并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热期限。

  供热企业不得延迟或者提前结束供热。 同济南一样, 虽然停暖的时间不尽相同, 但省内的多个地市也是施行 “看天停暖” 政策。 例如日照的停暖时间便为每年的3月25日, 但也根据天气情况进行适当的延期。 临沂市每年的停暖时间为3月20日, 也会根据天气情况进行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