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我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而且,没有社会保险收入或社会保险收入不足以缴纳成本性费用的“三无”、五保等困难老年人,申请入住改革后养老机构,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代为支付。

  明年千名老人

  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

  我省提出,到2017年民办养老机构占比突破5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到2020年,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到85%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

  我省将打造“孝润齐鲁·安养山东”服务品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子品牌,明确品牌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满足省内外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我省将推进“多镇一院”“一县一院”“中心敬老院”等敬老院建设模式,优化农村敬老院布局。整合有关涉农政策和资金,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到2020年,农村幸福院或日间照料设施服务功能覆盖全部农村社区。

  改革后养老机构

  困难老人入住由政府买单

  我省将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面向社会经营的公办养老机构要考虑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服务成本,实行全成本核算,按照不低于当地相当等级养老机构市场收费价格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此外,保留公办形式的养老机构也要实行严格的财务预算。

  我省提出,没有社会保险收入或社会保险收入不足以缴纳成本性费用的“三无”、五保等困难老年人,申请入住改革后养老机构,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代为支付;其他经济困难老年人尤其是高龄、失能老年人,积极利用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高龄津贴和护理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现有保障措施,以及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多种方式支持入住养老机构。

  我省还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资入股、收购、委托管理、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和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利用公办养老机构现有土地资源和房屋设施,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扩建和运营管理。放宽民非类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政策,允许民非类养老机构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按不高于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标准提取盈余收益。